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关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2 20: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10:0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3-F-GYZFCG202110021-1

标段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7867.27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将查询情况截屏附入资格审查文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工程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0:00:00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五、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2021年11月03日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地    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季主任   电  话:1891216883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方式:唐工  电  话: 1801462031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主任  电  话:18912168839

九、其他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灌云县工程交易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凡进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含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室,评标室,甲方资格审查室,否则请自行回避。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4、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5、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8、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a3436ac3-b236-446e-824f-21d40957ff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