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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赣榆区税务局院内地面黑化及膜结构车棚搭建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7 16: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  采购公告

        赣榆区税务局院内地面黑化及膜结构车棚搭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榆区税务局院内地面黑化及膜结构车棚搭建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09   月   29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1-F-ZFCGHQ20210901

标段编号:320721-F-ZFCGHQ20210901-1

项目名称:赣榆区税务局院内地面黑化及膜结构车棚搭建工程

标段名称:赣榆区税务局院内地面黑化及膜结构车棚搭建工程施工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92.86 万元。

采购需求:赣榆区税务局院内地面黑化及膜结构车棚搭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工期要求:15日历天(中标单位需在10月7日前完成路面黑化工程,以确保不影响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 10月15日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

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2019 年度或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3月-2021年8月任意一个月)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见格式) 

(7)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见格式)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记录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公示记录为准。(见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见格式)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6)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四).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投标人提供承诺(见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18: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有关本项目的补充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或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 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方法进入“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4.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苏财购〔2020〕52 号规定,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采购)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装订成册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4.中标人提交书面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提供(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肆份,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必须一致。

5.如因疫情防控造成部分施工内容不能如期进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施工内容向后顺延的安排,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6.在未获得甲方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授权之前,乙方不得增加任何项目清单以外的施工内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地  址:   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405号         

邮    编:  222100               

联 系 人: 吕主任               

电    话: 1373912190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东侧鑫鑫精品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152180390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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