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7 18: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二标段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7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标段编号:320701-J-2021020802034-2
标段名称:二标段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预算金额: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十三五”时期,连云港市社会发展迎来了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和持续发酵,各类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和隐患进一步增加,平安建设面临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中央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暨“雪亮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尾期。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项目目标及项目内容
通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对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项目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查找与分析现有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的不足,编制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协助采购方完成信息系统的备案。根据等级测评成果,由测评机构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整改建议,协助甲方进行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两方面的整改工作,在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后,完成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图像专网平台、公安网平台的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完成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电子政务视频专网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综治专网综治交换共享分平台的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工作,根据等保测评要求,完成五年内的相关测评工作。
3、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完成全部项目约定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供应商必须携带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备份U盘一份。
投标文件备份应当是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作为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备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U盘请张贴标签纸(或装入信封)写明标段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联系方式:0518-81860716
2.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方式:朱女士 0518-8586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0518-81860716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入交易中心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