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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的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2 1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FCGSD202101110001-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规划范围:连云港市市域,包括连云港市区和东海、灌云、灌南3个县,总面积7615平方公里。其中连云港市区行政辖区,包括海州区、连云区和赣榆区,总面积约为3012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1、科学评估连云港市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分析文化遗产保护现存的问题;2、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原则、内容和重点;3、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域的保护要求;4、划定各类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5、划定历史城区范围,提出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6、描述历史建筑的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使用现状等情况,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7、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8、衔接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要求和措施; 9、提出展示、利用的要求和措施;10、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11、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磋商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2月2日14:30: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5:00:00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2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联系方式:0518-8515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冯工   0518-85522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处长

电      话:0518-85156058

九、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十、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磋商采购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磋商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磋商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磋商仪式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磋商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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