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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连云港市自然资源综合管控中心(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2 17: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综合管控中心(二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9010342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综合管控中心(二期)建设

预算金额: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2018年3月,国务院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2019年1月25日,连云港市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月31日印发《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新时期的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

    机构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的属性,如何推动规划工作从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向国土空间规划的转变,推动确权登记工作从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向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确权登记的转变等,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信息化基础支撑,需要以自然资源核心数据库为基础的自然资源资产政务服务、监测监管和决策支持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质、提速。

    为全面落实“两统一”职责,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基于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云平台(原局“一张图”暨四全服务平台),在一期建设成果基础上,推进连云港市自然资源综合管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建设:一是整合完善综合管控数据库包括海洋、森林、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等数据成果,形成统一、全面、准确的自然资源综合管控数据底板;二是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升级建设自然资源智能“1+10+N(一个市局,十个分局,N个国土所)”综合指挥平台,对机构改革后整合进来的业务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国土空间规划部分业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森林资源管理和海洋资源管理业务进行监测监管,全面实现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安保及作风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提升自然资源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9:3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接收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21号

联系方式:1396138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李俊怡  0518-85868290  zfcgljy@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13961380388

八、招标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传真:0518-85868256;邮箱:zfcgljy@163.com),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已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的无需重新申领“苏康码”,可以在“我的连云港”app直接打开使用。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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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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