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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新区配电房地面改造的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12 08:5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配电房地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 月2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73103336

项目名称: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配电房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30万元

最高限价:283113.52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由于苍梧校区配电房地面下沉比较厉害,影响到配电房机柜使用,容易断电,造成安全事故,且全校用电受到影响。市教育局批示配电房地面改建项目尽快招标、建设。本项目为市教育局2020年暑期维修项目,资金来源于暑期维修经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见格式)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磋商供应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 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4100),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保证金业务咨询: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0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采购中心财务室确认,交纳凭证复印件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文件接收人。

3.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111号科技楼总务处

联系方式:0518-81589103    13645139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方式:王晋  0518-85868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飞

电    话:13645139975

九、磋商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磋商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传真:0518-85868256;邮箱:116254905@qq.com,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参加,磋商采购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磋商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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