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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连云港市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2020年-2023年)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8 18: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2020-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70705295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2020-2023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分为两个类别:

类别一:承接会议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须具有大会议室(至少容纳课桌型100人及以上)和多功能厅以及中会议室(至少容纳课桌型50人及以上)和小会议室。

预算金额:会议综合定额(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及其他费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50元/人.天,标准双人间(含双人早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0元/天。

会议综合定额报价超过550元/人.天、标准双人间报价超过360元/天的投标无效。

类别二:承接会议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须具有中会议室(至少容纳课桌型50人及以上)和小会议室。

预算金额:会议综合定额(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及其他费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天,标准双人间(含双人早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天。

会议综合定额报价超过500元/人.天、标准双人间报价超过300元/天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确定连云港市机关和省级机关及以上举办会议在连云港地区会议定点场所。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地点必须在连云港行政辖区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机构授权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的消防安全证明,《公众集聚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以上具备一条即可。(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4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8日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 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保证金业务咨询: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0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采购中心财务室确认,交纳凭证复印件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文件接收人。

3.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财政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连中路99号709房间

 联系方式:0518-8552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0518-85868288  299615918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晓英

电    话:0518-85520681

 

八、招标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传真:0518-85868256;邮箱:2996159183 @qq.com),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参加,采购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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