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09 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排水管理中心委托,就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2019022001024
预算金额:9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6]44号)和《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连政办发〔2017〕8号),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水整治办〔2017〕6 号)的要求,确保整治效果,切实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连云港市排水管理中心拟对市区2018年、2019年实施的大浦河、大浦副河、烧香河、妇联河、排淡河、沙汪河、红砂路北侧河道等7条黑臭水体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对每条水体开展2次公众调查评议,连续6个月水质监测,形成整治效果评估报告。其中红砂路北侧河道为正在实施工程,根据需要进行过程检测,工程完成后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写”中“七、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监测能力基本满足城市黑臭水体监测指标的采样、测试、分析、评价的需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报名前投标人必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在首页左侧通过CA方法登陆“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4月9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18:00止
招标文件售价:无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9年4月9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18:00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康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2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B座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排水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处长
联系电话:0518—85461946
联系地址: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3号楼313室
2、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康
联系电话:0518-85868215 传真:0518-85868256
电子邮件:lygszfcgzx@qq.com(如遇开标无人接听电话请发邮件)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B座401室 邮编:222003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