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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海州区洪门大桥主体结构检测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11 16: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海州区洪门大桥主体结构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海州区洪门大桥主体结构检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州区洪门大桥主体结构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ZZCCS2019002

预算金额:预算价为40万元人民币,最后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招标范围:对洪门大桥的现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评定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并为桥梁的养护维修及加固提供建议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简要说明:该桥长164米,宽9米,建于上世纪50年代。

通过此次检测的现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查明全桥缺陷和病害的分布及程度,分析判断其形成原因,评价其对桥梁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的影响。对主体结构材料进行无损抽样检测,判断其劣化程度,确定其主要指标是否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根据桥梁检测、检算结果,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2003)对桥梁的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并为桥梁的养护维修及加固提供建议。

三、合格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并经过年检;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桥梁结构性检测相关业绩,且具有桥梁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桥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连建招办函[2018]8号及苏建招函[2018]17号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近6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        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一次报价+其他内容综合性评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一)投标报名:

1、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 年01月11日至2019 年01月1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投标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9 年01月11日8时30分至2019 年01月18日24时00分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

(二)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19 年01月11日8时30分

2、磋商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24时00分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谈判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4、报名费: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没有缴纳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8:4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市铂金公馆南海州区社区服务中心四楼东413会议室。(如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铂金公馆南海州区社区服务中心四楼东413会议室。(如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标书U盘1份。

磋商响应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1月18日17时整)交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磋商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

户  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帐  号:11530188000110389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磋商收取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8室,联系电话:0518-81090999。

九、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房主任

联系电话:0518-86089613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二)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传真:0518-8109099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8室  邮编:22200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磋 商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海州区洪门大桥主体结构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HZZCCS2019002

磋商单位名称

 

磋商单位地址

 

邮   编

 

磋商单位授权委托人

 

手   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月18日17:00                    何工收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代理公司将磋商投标人在2019年1月18日17:00之前递交本“磋商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磋商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