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海州区][采购公告]关于双灯太阳能灭蚊灯(五次)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07 0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消毒杀虫专业服务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双灯太阳能灭蚊灯(五次)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双灯太阳能灭蚊灯(五次)

项目编号:HZZCJT201805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连云港市海州区消毒杀虫专业服务站采购双灯太阳能灭蚊灯80个。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2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灯具的生产、销售等类似内容;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有所投品牌太阳能智能灭蚊灯类似业绩(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进标书,原件现场核查,没有原件无效)。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19日8: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9: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

接收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

谈判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邱工

 电话: 13305131799     传真:0518-85807986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9日9: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

六、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消毒杀虫专业服务站

联系人:陈爱平,联系电话:13776592799

(二)代理机构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330513179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山水丽景广场AB楼A座402室    邮政编码:222000

(三)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交至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谈判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户  名: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华淮支行

帐  号:80501012100001278

请谈判供应商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携带加盖公章的保证金到账凭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至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山水丽景广场AB楼A座402室,对保证金进行确认。

经确认的保证金到账凭证,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

九、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确认函(附后)的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原件),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至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报后不退,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5号山水丽景广场AB楼A座402室。

十、其他说明事项:

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谈判确认函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双灯太阳能灭蚊灯(五次)

项目编号

HZZCJT2018057

谈判供应商名称

 

参加分包

无分标

谈判供应商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手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3日17:30止

备注:

单位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单位盖章:

 

 

说明:我公司将投标人在2018年11月13日17:30之前递交本“谈判确认函”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我公司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