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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采购公告]关于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温室大棚建设询价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01 16:4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温室大棚建设询价项目公告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其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温室大棚建设采购询价项目,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温室大棚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8- 022询     
预算金额:约24万元。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二、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图纸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业蔬菜大棚架子的加工、玻璃温室的加工销售;零售,大棚配件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内容)、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等原件,以备查验。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新的证书与旧的证书都作为有效证件。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共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8 年11月1日至 2018 年11月8日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系统暂未开通,投标报名费需在报名截止前联系代理机构支付否则将导致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符合性、资格性);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8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09: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四楼开标一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八、评标办法: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品目成交人。 
2、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 
3、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九、应商特殊要求:“★”部分为必要项
1、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产品必须全部为合格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若发生检测,则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供货时间要求: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8-83266810

项目招标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18360393838
十一、采购预算及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预算价:(含运费和税金,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包段 预算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一包 24 4800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见上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行号:320308200017)
财务联系人:惠会计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11月 9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保证金是否有效以转账或汇款时间为准。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③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盖章验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退还保证金应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办理,(注:不接收邮件退还保证金,请于公示结束后到我办409亲自办理,相关事宜请于409财务处咨询)。退还保证金仅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12日08: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09:00
3、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开标室)) 
十三、投标有关信息 
1、请商家密封报价,报价单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正式发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免费服务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商品须到现场当场开封安装,不接受任何报价商提供的可选择性方案及报价,同时不接受任何赠品及额外服务。 
2、本次询价开标后,自开标之时起,报价有效期为30天。 
3、付款方式: 灌南县2018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资金,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经验收合格付90%的款项,保质期满一年后付清10%余款。
十四、注意事项 
1、迟到者不允许参加开标会。 
2、投标报名单位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请各投标供应商慎重考虑工期和报价,对恶意报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履约的供应商,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两年,并作出通报! 
4、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缴纳招标代理费,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将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中标人作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现场准备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张海南       18505182641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十一、确认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见附件
供应商须知
  一、请商家用信封密封报价,报价单填写规范,并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等,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正式发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免费服务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商品须到现场当场开封安装,不接受任何报价商提供的可选择性方案及报价,同时不接受任何赠品及额外服务。
  二、所有产品质量及服务按厂家标准执行,所有标配随机件、附件须齐全。
  三、所有报价含运费和税金,且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处罚。
  五、投标产品品牌及品质评定须经询价小组及采购人认可。
  六、成交方式: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本次询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标文件!)
  八、关于文件中参数的解释权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负责解释。
  九、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标书。
    2、未密封、报价单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
    3、未报出产品品牌、型号、采购要求(技术参数)、单价、数量、总价。
4、采购要求中要求标书内提供却未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编制采购要求及技术偏离表、出现负偏离。
5、改变了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计量单位、包装方式、数量。
6、提交了两个备选方案(本项目只接受单一报价方案)。
7、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单中实质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10、中标单位需缴纳下列费用:招标人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标准收取55%招标代理费,该费用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缴纳。
交易服务费标准:本工程建设工程交易费综合服务费执行苏价服【2017】177号文“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中标价 收费标准 备注
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 4000 以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伟计算基础
200-500万(不含) 6000
500-1000万元(不含) 8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