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7-19 18: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赣榆口岸联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赣榆口岸联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服务范围:赣榆港区的江苏赣榆口岸联检中心的物业保洁、会议室和接待室的管理服务、制度维护(保安服务)、空调维保、院内绿化养护、边检食堂、南、西大门、水电管理、电梯管理(不含电梯维保)、职工活动中心保洁。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委托管理期限为 3年。服务期限内将根据中标单位的实际履约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发生合同约定可终止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合同于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一个月内自动终止。可终止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导致甲方被起诉的;2、乙方人员在服务场地内发生盗窃、人身伤亡等违法行为的;3、发生违反劳动纪律或违背道德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4、考核低于70分。发生以上情况的,采购人可立即要求终止合同,合同于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一个月内自动终止。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近两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附书面承诺);
2、近两年内无被工商、税务以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记录(附书面承诺);
3、类似物业管理业绩:
①投标单位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截止时间至2018年6月30日)类似物业管理业绩,2017年或2018年于连云港境内具有负责党政机关等类似物业服务的单位且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②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至2018年6月30日)党政机关等类似物业管理经验,需提供已履行完成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方出具的现场管理经验证明(必须加盖业主方的公章,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③类似物业管理业绩指: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物业服务管理业绩。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1603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带投标报名表(附件一)及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类似物业管理业绩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拟报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招标代理经同意后,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处。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8年7月19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8:00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3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公共服务中心主楼420开标室(黄海路297号,区政府西侧)。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工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3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主楼420开标室(黄海路297号,区政府西侧)。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8年8月7日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仲工
联系电话:13705128055
联系地址:连云港赣榆口岸联检中心海关楼四楼
2、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38386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1603室
附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赣榆口岸联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所投标段 |
|
投标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
手机 |
|
电子信箱 |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7月26日18:00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2018年7月26日18:00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采购代理公司
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