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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经营性土地评估业务三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27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人)的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经营性土地评估业务三标段(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经营性土地评估业务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经营性土地评估业务三标段

2、工程地点:连云区及徐圩新区

3、招标范围:连云区及徐圩新区行政区划内土地评估业务

注:(1)投标人包干负责其中标区域内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地块的土地评估业务,具体业务量的预估以市政府批复的2018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为准。

(2)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竞争,每个标段的中标人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只能从事该标段的土地收储评估业务。

(3)本工程开标和评标顺序:按一、二、三标段依次进行。

4、服务期限:贰年

5、付款方式:对于土地招拍挂项目,待地块成交后,支付相应费用;对于土地收储项目,待土地及房地产评估报告用于正式收储协议的签订后,支付相应费用。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房产测绘资质;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8年3-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造价二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400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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