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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国税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12 16: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委托,就开发区国税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国税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LKZC201806-01(二次)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拟采购办公家具一批,含办公桌、办公椅、三人沙发床、主席台、椅子、单人沙发、小方几、茶水柜、文件柜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现场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1月至5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竞标人为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或代理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竞标报名时间:

按“竞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5:30以前现场送达项目联系人处或扫描发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kfqzhfcg@126.com,是否成功报名需获得项目联系人的确认。提交报名表时请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并提交。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12日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发送或者现场拷贝。

六、竞标文件及样品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前

竞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F206室。

竞标文件接收人:王先生   0518-80218920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

谈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F206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218920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财政局901室。          

邮政编码: 222047

采购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88201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竞标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  11280188000111312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登记的竞标人,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竞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竞标文件,竞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3)竞标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未告知或者虽告知但无正当理由拒绝继续参与竞标的,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保留将该竞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权利。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标单位名称

 

所竞标段

 

竞标单位地址

 

邮  编

 

竞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竞标人在2018年6月15日下午5:30以前递交或传真本“竞标报名表” 及相关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竞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竞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