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6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四轮纯电动扫路车招标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四轮纯电动扫路车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四轮纯电动扫路车;
项目编号:GYZFCG201801008;
预算价:105.6万,采购数量8台。(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四轮纯电动扫路车采购采购,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并调试完成正常使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4、投标人要求为投标电动扫路车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生产制造相关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投标人需携带投标的产品详细资料(投标产品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期限:本公告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2日止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3)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授权委托人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销售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制造相关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6、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7、投标报名表;(需打印加盖公章,手写无效,原件)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户许可证和电汇底单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
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付货款的90%,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09:30
九、采购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
联系人:丁科长
联系电话:0518-88112025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3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450099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