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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0台自卸车(纯电平推式)采购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11 1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0台自卸车(纯电平推式)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0台自卸车(纯电平推式)采购

项目编码:E4301000001035689

标段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0台自卸车(纯电平推式)采购

标段编号:E4301000001035689010480

详细说明:

1、评标结果:建议依法重新招标。

2、无效情况及其他说明:

江苏顺得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3.2 投标人业绩要求3.2.1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的电动牵引车或电动自卸车销售业绩。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的要求。

徐州徐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中的内容没有体现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3.2 投标人业绩要求3.2.1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的电动牵引车或电动自卸车销售业绩。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的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江苏顺得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两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剩余两家连云港双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恒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具有竞争性,建议依法重新招标。

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10-11日 到2025-10-14日内向招标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出。

异议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518-82385716

评标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完成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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