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6-09 15: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灌船闸、新沂河枢纽船闸、善后河枢纽船闸运行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盐灌船闸、新沂河枢纽船闸、善后河枢纽船闸运行方案编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招标工作。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盐灌船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境内,处于盐河与灌河的交汇处,是全省内河干线航道网“二纵四横”主通道的关键交汇点之一,是沟通苏、皖、豫三省经淮河、盐河、灌河入海的东西向主通道关键节点,航道等级为Ⅲ级,建设规模为23m×230m×4.0m (口门宽×闸室长×最小槛上水深),最大通航驳船吨级为1000吨,Ⅱ级水工建筑物,船闸主体上下闸首为钢筋砼整体式结构,闸室为钢筋砼坞式结构。盐灌船闸中心线位于武障河节制闸中心以南约500m,与节制闸轴线交角16.70°。船闸纵轴线分别与盐河、灌河的航道中心线相交,两交点直线距离为2636m,其中上、下闸首长分别为28.5m,闸室长230m,上、下游导航段均长70m(中心线投影长度),上游引航道直线段长度为623m、下游引航道直线段长度约为734m,船闸引航道与盐河及武障河的衔接采用弯曲段过渡。
连云港市新沂河枢纽船闸管理所成立于2010年底,是连云港疏港航道三级通航建筑物,设计最大通航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是全省唯一一所封闭式对口船闸,主要负责船闸的管理、运行、养护以及征收船舶过闸费等工作,位于盐河与新沂河交汇处,由沂南、沂北两座船闸(口门宽×闸室长×最小槛上水深均为23×230×4米,可通行千吨级船舶)及灌云水上服务区组成,分别位于灌南县张店镇二里村和灌云县东王集镇盐河村及侍庄街道境内。闸门采用三角门结构,船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沂北船闸上游▽3.4m;沂北船闸下游及沂南船闸上游▽4.22m;沂南船闸下游▽4.22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沂北船闸上游▽1.03m;沂北船闸下游及沂南船闸上游▽1.17m;沂南船闸下游▽1.59m。
善后河枢纽船闸管理所是连云港港疏港航道起点段的首座枢纽船闸,坐落于海州区板浦镇和灌云县同兴镇境内,由善南、云善2座三级航道船闸(口门宽×闸室长×最小槛上水深均为23×230×4米,可通行千吨级船舶)和远调站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组成,闸门采用三角门结构,船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云善船闸上游▽3.08m;云善船闸下游及善南船闸上游▽3.51m;善南船闸下游▽3.18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1.03m。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即YXFA标段,招标范围:为盐灌船闸、新沂河枢纽船闸、善后河枢纽船闸运行方案编制项目提供如下服务:结合船闸运行管理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船闸运行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交港航安[2021]13号)等相关规定,对盐灌船闸、新沂河枢纽船闸、善后河枢纽船闸运行方案进行调研、编制、评审及报批工作,并取得行政许可。
2.3服务周期:5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2.4成果要求:取得行政许可;成果报告纸质版6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U盘2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提供备案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时间为准,下同),具有船闸安全服务项目或船闸(或航道)咨询服务项目或已完的船闸运行方案编制项目的业绩(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内容的也予以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船闸安全服务项目或船闸(或航道)咨询服务项目或已完的船闸运行方案编制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内容的也予以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王 铭
电 话: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联 系 人:薛晓春、伏龑
电 话:025-87715121
E - mail: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3907991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按照“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号招标代理将通过QQ发送参与本次投标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