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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NHGMT-JL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22 17: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NHGMT-J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经[2020]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项目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孙湾大沟岸线内,采用顺岸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基本与水流方向平行,建设7个300吨级散货码头(水工结构兼顾500吨级),河流沿岸北侧布置2个300吨级待泊泊位,河流沿岸南侧布置5个3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总投资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7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NHGMT-JL标段,招标范围为: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码头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陆域形成、堆场道路、水工建筑物、设备安装、生产与辅助建筑物、设备安装、供电照明、暖通以及给排水工程等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3号

地址:连云港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602 室

邮政编码:222500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姜朋

联 系 人:王浩、周鑫

电 话:15751256095

电    话:15251717557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8. 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 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 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 “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3月23日9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10时00分。

8.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0时00 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地址为: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楼4楼开标三室)。

(3)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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