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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跨越等级航道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及设计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02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跨越等级航道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及设计项目QLFZ-SJ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跨越等级航道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及设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根据省、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需对跨越等级航道桥梁的防撞设施及其抗撞性能进行排查评估,对防撞能力不足的桥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桥梁防撞能力。经初步排查,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接养桥梁中涉及7座桥梁跨越三级以上航道,拟对上述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和对防撞能力或助航设施不足的桥梁防撞能力保障措施进行设计。

本项目涉及桥梁具体情况如下:228国道烧香河大桥、242省道烧香河大桥、236省道东方红桥、324省道南环大桥、242省道善后河大桥、345省道灌河大桥、326省道盐河大桥共7座桥梁。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QLFZ-SJ标段,招标范围为:

(1)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针对上述桥梁开展排查、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提供整治建议,重点整治桥梁标志、标识设置维护不到位、通航净空尺度不足、未按照要求设置维护防撞设施、抗撞性能不足等问题,并提交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报告。

(2)防撞及助航设施勘察设计:在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基础上,针对防撞能力或助航设施不足的桥梁进行助航及防撞设施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项目报批及设计评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工程验收配合)等一系列工作。评估报告及勘察设计内容应符合《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 3360-02-2020)等相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2.3 工作周期初步安排

(1)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跨越等级航道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包含跨越等级航道桥梁防撞验算书);

(2)防撞及助航设施勘察设计:跨越等级航道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评审通过后15日内提交防撞能力或助航设施不足的桥梁的助航及防撞设施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后续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由其组成的联合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或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同时完成过1个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通航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和1个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

注: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是指单独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或设计内容中包含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的其他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下同。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或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6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85512826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1100

联 系 人:陈婷、徐明

电    话:025-52161262-8001、18896618564

邮    箱:jswjgczx@126.com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预约步骤:①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中“选择副联单位”,发送联合体邀请;②副联单位在“接收联合体投标”中点击“确认”,进入选择报表页面,选择投标报表;③联合牵头人点击“确认副联单位”;④联合牵头人点击“申请预约”提交预约申请。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9.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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