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7 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灌南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2021GN-NL-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2021年灌南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连农路办〔2021〕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灌南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2021年灌南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 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2.2建设规模:
2021年灌南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张店镇、三口镇、新集镇、孟兴庄镇、新安镇、新集镇、田楼庄镇境内。本次农村公路改造为原有道路利用、拓宽和改造,按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老路需拓宽部分原则上利用老路路基向两侧拓宽,局部受限路段采用单侧拓宽方式。道路面层统一加铺18cm水泥混凝土板。路基横断面布置如下:0.75m(土路肩)+6.0m(路面)+0.75m(土路肩)=7.5m。拓宽补强段路面结构: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4cmC20素混凝土垫层(拓宽部分)基层,总厚:32cm;老路补强部分: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
本工程共涉及12条线路,全长约28.252km,其中敬二线3.625km、康潘线0.952km、连塘线3.175km、韩李线2.755km、郑于南线2.10km、刘园集中居住1约0.76km、刘园集中居住2约0.835km、许三线1.93km、大唐线5.118km、振二线3.473km、大大线1.305km和三新线1.12km,建安费约为4736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
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92日历天(暂定2021年5月10日开工,2021年8月1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监理服务期为1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个月(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4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5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施工监理2021GN-NL-JL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约28.252km)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在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监理合同额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一个单项监理合同额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4)无在岗项目。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7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3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18-832192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17-83908799(8002)、13770498771
传 真:0517-89332265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8. 其他
8.1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4月7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7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1年4月7日
标段名称 |
标书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限价(费率) |
2021GN-NL-JL |
1200 |
10000 |
1.5% |
招标种类 |
明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