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30 1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1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沈投【2021】2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ZXNY-EP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号)要求,连云港市被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为进一步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拟实施海州新能源项目。本项目为连云港市海州区的大型商场、居民社区、景区及城区人口密集区车位建设充电桩及标志等配套设施,并同步建设充电服务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6个经营性停车场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建设和138个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其中,经营性停车场充电场站主要由10个光伏充电场站(其中,光伏雨棚8625.00平方米;储能2000.00kWh)、792个直流充电桩和924个交流充电桩组成;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主要为27548个交流充电桩。
本次实施范围为一期工程,包括35个经营性停车场(新海街道办事处、新南街道办事处、海州街道办事处、幸福路街道办事处、洪门街道办事处、板浦镇人民政府、浦南镇人民政府、锦屏镇人民政府、新坝镇人民政府、新浦工业园、路南街道办事处、浦西街道办事处、宁海街道办事处、新浦街道办事处、朐阳街道办事处、锦屏山风景区、孔望山风景区、桃花涧风景区、盐河巷、青年公园、连云港市警察局交警支队、海宁路农产品综合市场、苍梧生活广场、杰瑞科创园、连云港市妇幼保健医院、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丰联广场、连云港市中医院、连云港市综合客运枢纽、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德商业广场、秦东门大桥南侧、东郡名居酒店入口、瀛洲大厦、振兴国际花卉城)、41个小区停车场(温哥华国际花园停车场、奥林匹克花园·公园壹号、明珠皇冠花园、苍梧小区、博大新城、时代尚城、双盛花园、瑞城嘉园、兴业时代花园、香溢世纪城、御景龙湾、顺安馨城、瑞安花园、连云港碧桂园、祥生苍梧春晓、景山秀水、三禾城中城、陇园新村、嘉家小区、国大国际花园、一方山水、博纳花园、天顺国际花园、凤凰名都、名豪天台苑、茗馨花园、河畔花城、海宁之都、飞达嘉园、阳光丽景、万顺园、万润园、一品苑、润城东方、顺泰园、怡景苑、泰和苑、阳光园、新月园、景泰小区、万润丰泰苑),其中,经营性停车场充电场站主要由8个光伏充电场站(其中,光伏雨棚2624平方米)、399个直流充电桩和73个交流充电桩组成;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主要为2876个交流充电桩。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HZXNY-EPC-1标段。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充电桩设备、电力配套设施、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工作及两年缺陷责任期服务。
2.3 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提交第一批次子项目(具体由发包人确定)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预算、资料和图纸,后续批次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预算、资料和图纸需满足发包人要求。
(2)施工工期:12个月。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施工前必须按照子项目组合分批次提供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
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2.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指具有施工资质的各联合体成员)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具有施工资质的各联合体成员)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或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其他要求:
(1)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对于设计单位,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对于施工单位,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请于2021年3月31日9:00至2021年4月7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成功预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同时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名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6.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江化北路28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22000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宋工 联 系 人:徐明
电 话:0518-81191678 电 话:025-52161262-8001
电子邮箱:jswjgczx@126.com
2021年3月30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