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26 14: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二期工程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
(XWGQ-ZNHSJ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二期工程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二期工程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XWGQ-ZNHSJ1标段)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工程码头后方陆域面积16.43 万m2,纵深350m,宽约469m。
(2)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工程码头后方陆域面积20.73m2,纵深350m,宽约591m。
本项目为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工程辅建区(徐圩港区二港池应急救援中心)智能化系统、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系统,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工程码头生产调度系统、控制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化专项设计。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二期工程智能化专项设计,设计深度为: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图纸及清单设计。设计内容包含: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工程辅建区(徐圩港区二港池应急救援中心)智能化系统、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系统,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工程码头生产调度系统、控制及信息管理等系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一期、二期工程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XWGQ-ZNHSJ1标段,包括上述对应范围内所有工程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图纸及清单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
2.3 设计工期:180日历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完成过的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已完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正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预约
本项目招标至招标代理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报表或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均可,相关证明材料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开标会现场一次性递交证明材料原件均可,不强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预约。若采用预约方式,按下述要求操作: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办事服务里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信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每日9:00~11:30时、下午13:00~17: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未在规定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接受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
6.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递交人民币4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
9.开标会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招标人 |
: |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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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大楼42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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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皇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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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518-8225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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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518-8225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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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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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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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21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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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薛晓春、伏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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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25-87715121、8771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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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25-8771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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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
js86531176@126.com |
2021年3月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