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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26省道三干渠桥、345省道长兴沟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1 16: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26省道三干渠桥、345省道长兴沟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021QLZX-JL1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26省道三干渠桥、345省道长兴沟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经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公路中心”)同意,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公路中心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通过比选方式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2020年度桥梁定期检查评定过程中,由我处管养的S345长兴沟大桥左幅为2类桥梁、右幅为3类桥梁;S326三干渠桥为3类桥梁,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上述两座桥需进行维修改造;G228新光路运粮河中桥桥梁现状外侧及中分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桥梁防护等级,防护等级不足。

(一)S345长兴沟大桥

S345长兴沟大桥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三口镇新河村南部,上跨长兴大桥,于2011年建成通车。桥梁养护中心桩号为K39+275。长兴大沟俗称“五支半”,为人工开挖的排灌河道,桥位处河口宽约22米,现状桥梁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斜角135°,位于直线段上,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总体跨径布置为3×13m,双幅桥,每幅桥面净宽10.75m,两幅桥之间净距1.0m,总宽24.5m。上部结构采用标准跨径13m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层。

病害类型:该桥板梁存在大量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破损等。

(二)S326三干渠桥

S326三干渠桥位于灌南县三口镇新集镇,养护桩号为K64+043,桥梁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正交,该桥于2003年建成通车。三干渠桥总体布置跨径组合为1×5m板拱桥,单幅桥,桥梁总宽13.6m,净宽12.8m。下部结构重力式桥台,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

主要病害:主拱圈跨中横向裂开,裂缝延伸至两侧侧墙。

本项目对应施工工程造价约760万元人民币。

2.2招标内容

(一)S345长兴沟大桥

对该桥右幅上部结构进行更换,右幅下部结构及左幅上、下部结构维修利用。对左幅板梁及左、右幅下部结构桥梁病害进行维修。

右幅由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更换为钢板梁,右幅拆除重建支座垫石,修复混凝土破损等上述相关内容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S326三干渠桥

对原板拱桥的拆除及重建、桥面交安设施等的完善及相关内容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对上述桥梁维修及改造施工等相关内容的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22021QLZX-JL1标段。

2.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2021年3月15日,完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监理服务期约3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财务能力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地承担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维修改造类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4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4)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投标“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的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维修改造类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副职)。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B、其他人员要求

(1)试验负责人(即试验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类别至少涵盖桥梁专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2.4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5本项目监理投标人可同时对326省道三干渠桥、345省道长兴沟大桥维修改造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监理标段及检测标段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检测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该检测标段由本标段其它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推荐。

3.2.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26省道三干渠桥、345省道长兴大沟桥维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和245省道友谊桥维修加固工程及2021年度国省道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两个项目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326省道三干渠桥、345省道长兴大沟桥维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245省道友谊桥维修加固工程及2021年度国省道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项目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而由该标段其它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推荐。

 

4. 预约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日17:00时至2021年3月30日9: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4.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4.3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4 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5 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未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的不得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8时30分,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边工                        联 系 人:薛晓春、伏龑

电    话:0518-85512826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传    真:025-87715110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E-mail:JS86531176@126.com

                                                     2021年3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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