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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2-04 15: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交安工程施工项目

(XJCLJX-JA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交安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18]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交安工程施工项目(XJCLJX-J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位于灌云县小伊乡,路线起于规划新机场车辆治安检查站站前道路东侧,顺接机场对外出行通道,沿机场大道线位向东,与盐河南路南延交叉口折向南,止于长深高速新机场互通出入口,全长1.519公里。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基宽33.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沥青砼路面。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交安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XJCLJX-JA标段;招标内容为: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新机场互通连接线)交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

工期:30日历天(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且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6)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标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预约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4日17:00时至2021年2月10日17: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4.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4.3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4 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5 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及施工图纸,未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的不得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施工图纸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边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5512826                电    话:0518-85852768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传    真:0518-85852768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E-mail:472417625@qq.com

 

                                                      2021年2月3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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