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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及标线漆划补划监理项目的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0 09: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及标线漆划补划监理项目2021JAWH-JL标段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及标线漆划补划监理项目已列入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计划,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厅公路发展中心路政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现对连云港市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及标线漆划补划监理项目开展招标工作。通过比选方式委托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1年列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日常巡检,标志标线定期清洗,标志的扶正、广告的清除、基础加固等,标志的增设、版面更换等,护栏的增设、维修,缺损标线维修、磨损标线漆划、错误标线优化调整等。2021年度列入市公路发展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漆划补划。具体详见管养里程表。

本次招标内容为:

(1)连云港市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安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监理工作。

(2)连云港市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漆划补划项目监理工作。

2.2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1年,其中标线漆划补划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按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1JAWH-JL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人员、财务和信誉的要求为: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2财务能力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地完成过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监理项目。

3.1.4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监理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

3.1.5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 20 日17:00时至2021年1月27日17: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21日至1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与联系人联系购买标书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5513797               电    话:0518-85852768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传    真:0518-85852768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E-mail:472417625@qq.com

                                             2021年1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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