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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的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15 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深港石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徐圩港区商业油气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项目投资额约24.3亿元;拟建设透水构筑物,包含一期、二期、三期,其中,一期主要为徐圩港区四港池北侧岸线规划的部分液体散货码头管线提供服务, 建设范围为自海滨大道至与四港池支管廊接管点处;二期和三期管廊主要服务于徐圩港区四港池其它液体散货泊位、四突堤的储罐区和六港池底部规划的部分液体散货泊位管线,建设范围为自一期管廊与四港池支管廊接管点继续往北延伸敷设至四突堤中段支管廊接管点处。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PTGC-SJ1标段,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为:(1)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审核EPC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及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等工作,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2)审计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复查;(3)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4)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5)政府审计进行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具体以业主下达指令单为准)。

服务周期: 约1800日历天。从项目招标准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并接受为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人员资格: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注册造价师(不包含二级)资格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水运工程项目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4)该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允许从其他单位外借。

B、其他人员要求:

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审计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本工程审计需要最低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人员,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其他审计人员资格条件及数量要求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附件C  审计人员资质资历及数量要求(最低要求)”的规定。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4、预约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http://jtyst.jiangsu.gov.cn/),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入“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2月4日9时30分,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招标人

:

连云港深港石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528室

联系人

:

刘艳辉

电话

:

0518-82256886

招标代理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

:

210019

联系人

:

薛晓春、伏龑

电话

:

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

:

025-87715110

E-mail

:

js86531176@126.com

开户名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32000668701801000161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1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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