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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客户服务中心LED信息显示屏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6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客户服务中心LED信息显示屏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客户服务中心LED信息显示屏项目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连云港港客户服务中心。

施工范围:全彩LED显示屏制作安装(面积约6.0*3.375=20.25平方米)像素间距≤1.875mm、综合播控系统安装、配电系统及相关线路(含大屏钢结构制安)等。

施工要求:

   (1)本项目需与港口物流管理、散杂货管理等信息平台实现无缝互联。

   (2)本项目需与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业务视频平台实现无缝互联,并整合资源实现与整个集团监管区域视频监控全面联网。

   (3)本项目需与“海关、国检、港公安消防队、港口管理局”各指挥中心业务视频平台实现无缝互联。

   (4)本项目需与港区内各码头企业单位联网。

   (5)项目验收合格后至质保期结束需提供驻场维护人员。

   (6)施工方案需经过连云港港口消防支队审批备案。

具体工作内容:

   (1)根据系统建设方案和现场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满足采购、施工、调试和验收需要,包括但不限于LED屏面总体设计、屏体结构设计、屏面有效显示部分的组合式安装结构设计等。

   (2)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包括为实现系统功能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材料线缆(不仅限于设备清单)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3)提供和安装各种软件,所有软件应为正版,且无版权纠纷。

   (4)与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业务视频平台的无缝互联, 实现“一关三检”、连云港港公安、连云港港口集团视频监控信号的互通。

   (5)为配合现场安装设备进行的土建安装改造。

   (6)系统的各种技术指标测试,验收和技术培训。

   (7)系统的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计划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企业具备有效的省、部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LED显示屏及拼接处理器3C认证证书;

   (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证书。

 3.2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投标人且年审合格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质等级;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递交上述资格要求材料原件。若不递交或递交不全,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不允许分包。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但是其参控股单位最多只允许三家公司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投标,具体以报名先后次序为准,确定投标单位。

4. 报名流程

    本次报名只接受线下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报名时须携带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购买人身份证。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1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持下列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5.1.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本次招标不代理邮购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9: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港口大厦

邮    编:222042

联 系 人:杨华东

电    话:15961380892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22042

电  话:0518-82383401

联系人:李 悦

传  真:0518-82383401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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