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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驰•花语墅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4 16: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资格预审公告

 恒驰•花语墅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驰·花语墅(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数据投资备〔2025〕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驰•花语墅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9605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约43604.34平方米,包括铺装、园路、水景、廊架、景观亭、矮墙、围墙、绿化、给排水、电气、钢结构玻璃雨棚、海绵城市、景观艺术品和雕塑、雨污水等。

2.1.3合同估算价:3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55日历天,其中节点工期要求:示范区施工时间4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二开区施工时间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大区施工时间15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 其他: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的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其中景观工程的造价占比≥5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及工程内容等信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景观工程指硬质景观(包括铺装、景观构筑、建筑小品等,不含绿化),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景观造价的占比,则需额外提供投标报价清单;若提供的上述材料不能明示上述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类似业绩认定的景观绿化工程不包含市政道路的绿化、工业厂房景观绿化工程。

提供的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彩色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43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总分(43分)

1.财务状况(7分);

2.类似业绩(14分);

3.认证体系(3分);

4.工程奖项(9分);

5.项目负责人答辩(10分)。

财务状况(7分)

1.净利润:

近三年的净利润(税后利润):每有一年度净利润(税后利润)≥500万元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注:近三年指的是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22、2023、2024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上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净资产:

(1)近三年的净资产:净资产≥5000万元/每个年度,得2分;

(2)近三年的净资产:5000万元/每个年度>净资产≥3000万元/每个年度,得1分;

(3)近三年的净资产:小于3000万元/每个年度,此项不得分。

注:近三年均需满足,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近三年指的是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22、2023、2024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上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3.资产负债率:

上一年度(2024年)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85%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类似业绩(14分)

1.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其中景观工程的造价占比≥50%)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2.2020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其中景观工程的造价占比≥50%)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每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1)类似业绩需提供以下彩色原件的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3)景观工程指硬质景观(包括铺装、景观构筑、建筑小品等,不含绿化),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景观造价的占比,则需额外提供投标报价清单;若提供的上述材料不能明示上述相关内容,则需额外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本次类似业绩认定的景观绿化工程不包含市政道路的绿化、工业厂房景观绿化工程。

5)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同一个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

6)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取。

企业资信(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

注:以上相应证书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为准,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奖项(9分)

(1)2020年9月1日至今(获奖时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景观绿化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金奖视同为国优),每有一个得3分;

(2)2020年9月1日至今(获奖时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景观绿化工程获得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省优指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银奖视为省优的],每一个得2分。

(3)2020年9月1日至今(获奖时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景观绿化工程获得市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市优指由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铜奖视同为市优的],每一个得1分。

(4)本项最高得9分。

说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奖项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单位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获奖公示文件或获奖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公示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以上奖项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10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为:2025 年10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七楼开标一室(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3)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5)该评分项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须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投标报价: 82 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并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向各投标人实时播放,各投标人可以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开标当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布腾讯会议号,请各投标人自行进入观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7%、18%、19%、20%、21%、22%、23%、24%、2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3、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2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低于或超过1页的,扣☑0.02分。

5、暗标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及图片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总篇幅为40-80页。(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标设图形和彩色文字;不得出现建筑企业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潜在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

要求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分

2~5

内容齐全、准确、规范等方面综合评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分

2~4

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3分

5~10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等方面综合评分。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4分

5~10

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2分

6~12

配备齐全、安排合理、满足使用要求等方面综合评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分

15~24

方法明确、切实可行等方面综合评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2分

6~15

内容明确、有针对性等方面综合评分。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6.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0月9日9时0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东王集云台大道3-2号6楼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系人:          许总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18-88166886              电    话:       18115991881          

传  真:         /                      传    真:       0518-8585525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0.重要提醒: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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