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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锅炉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8 12:5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锅炉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锅炉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项目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 示范区经备(2023)52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锅炉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4台440t/h燃煤锅炉进行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使NOx浓度由50mg/Nm³降至15mg/Nm³以下。完成四台燃煤锅炉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项目详细设计、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施工以及调试等工作。(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NOx浓度值,均为折算值)

2.1.3最高投标限价:19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中:(1)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30万元;

(2)设备购置费控制价:1350万元;        

(3)安装工程费控制价:300万元;

(4)暂列金为:12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实际工期按照锅炉停运检修计划调整)。

(1)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2)设备购置工期:60日历天;

(3)施工工期:180天(其中含单台锅炉停炉施工45日历天,四台停炉施工总计180日历天。其余时间为不可停炉时间,停炉施工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入场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具体工期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完成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锅炉脱硝系统分区混合精准喷氨改造EPC,主要对4台440t/h燃煤锅炉进行脱硝系统升级改造,使锅炉出口NOx排放浓度由50mg/Nm³降至15mg/Nm³以下。包括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改造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改造的设计、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包含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电厂原有设备、设施(地下地上)及平台、保温、油漆部分的改造、拆除、恢复等;以及项目改造后设备和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原锅炉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中标人需分别考虑尿素水解制氨、液氨两种还原剂可交替使用的场景进行总体设计,包括阀门及仪表选型中的材质要求、防堵、防腐要求。本次脱硝系统分区采用“流场优化+测量系统优化+控制系统优化”的技术路线进行改造,将锅炉出口NOx排放指标稳定控制到15mg/Nm³以下,且保证SCR出口氨逃逸不高于3ppm。

脱硝系统摸底测试、流场数值模拟及优化、SCR分区混合器、喷氨总阀和快关阀改造、预喷氨系统、喷氨管路分区改造、SCR进口多点NOx/O2快速测量装置、SCR出口分区多点测量装置、DCS系统扩容、提供监控画面和控制逻辑组态调试、分区及总量喷氨控制组态建模、分区及总量喷氨控制调试、稀释风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调试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由牵头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不可为同一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1)或(2)或(3)满足其一即可:

(1)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含)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80万元及以上且单台350t/h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硝系统精准喷氨改造或新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 自 2020 年7 月 1  日(含)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80万元及以上且单台350t/h及以上燃煤锅炉新建脱硝系统精准喷氨的改造或新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3) 自 2020年7 月 1  日(含)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80万元及以上且单台350t/h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硝系统精准喷氨改造或新建脱硝系统精准喷氨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招标人出具的投产证明文件)为准,缺一不可;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或招标人出具的投产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规模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2)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规模以设计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含参数指标)、工程(设计)内容、工程时间、项目经理姓名、金额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或经核实属造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9  月2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均为有效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授权代理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11)投标人品牌承诺书。

注: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中。

②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技术方案 34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5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1-B)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值,B的值由招标人代表该在开标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5.5%、6%、6.5%、7%】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技术方案文件相匹配(1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技术方案(34分)

1.设计说明

(4分)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针对性强。技术参数指标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项目要求,本项最高得4分;

2.专业设计文件(27分)

1.投标人根据自身控制方案采用原位法或稀释法采样系统,分析仪可采用光学或电化学原理。但系统检测时间、精度及采样防堵措施不得低于本规范书要求,提供检测时间、精度及采样防堵措施的专题说明,说明要求详细透彻,同项目要求锲合度高,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需提供动力提升设计专题说明,要求满足增加烟气量的同时工程尽量小,说明要求详细透彻,同项目要求锲合度高,本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人具有流场优化专利技术或提供技术使用授权,精准喷氨控制系统专利技术或提供技术使用授权,需提供专利技术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授权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NOx入口测量系统的性能和设计合理,喷氨逻辑做到与锅炉负荷波动跟随性强,有预测性,消除滞后,检测时间小于要求值<30S,得2分;<20S,得4分;<10S,得6分;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证明材料,本项最高得6分;

5.SCR出口NOx/O2浓度分区测量系统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具有同步性(提供负荷与喷氨量曲线运行记录证明,该记录证明要求由项目委托单位盖章),每个证明业绩得1分,提供证明业绩越多,得分越高,本项最高得4分;

6.预留进一步提升改造设计空间(设计提高流场混合均匀度或预留导流板安装空间或预留催化剂安装空间等措施)并做说明的,本项最高得1分;

7.锅炉脱硝系统调试、投用方案,结合燃煤锅炉脱硝系统改造的实施周期和实施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效保证脱硝系统实现改造目标:满足小时均值NOx低于15mg/Nm³的前提下,净烟气NOx浓度稳态波动不超±5 mg/Nm³,该记录证明要求由项目委托单位盖章,每个证明业绩得1分,提供证明业绩越多,得分越高,本项最高得4分。

3.主要设备选型方案(3分)

脱硝流场优化设备、喷氨管路分区系统、快速测量装置、脱硝控制系统的选型方案。

注:说明以上系统、设备的选型方案、性能指标、供货周期、设备结构,以及同现有燃煤锅炉的匹配度,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此部分为明标,投标人须将此技术方案内容仅上传至“技术规格书”模块中。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3.施工管理方案

(1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重点阐述针对脱硝设备施工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最高得1分;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设备到货时间、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2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计划安排合理,提供详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最高得1分;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本项最高得2分。评分标准如下:

1. 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实施计划表述清晰;

2. 对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3. 要求投标人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

注:1)评标时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参加现场陈述及答辩,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此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提出相关问题,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将针对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内容情况酌情打分。

2)各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当天必须保持手机畅通,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且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不予答辩。评标现场电话通知项目经理腾讯会议的会议号,总承包项目经理登陆腾讯会议核验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后参加答辩。若评标当天无法联系总承包项目经理理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无法登陆腾讯会议参加答辩,此项得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除外)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注: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 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2.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

注:1)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2)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投标人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以上证明材料,应是有效的,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

工程业绩(5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任何一个类似业绩的要求,最多得4分。

(1)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精准喷氨系统升级改造或新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效果实现脱硝硝率达到92%及以上或者NOx排放值低于20mg/Nm³的。

(2)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承担单项合同精准喷氨系统升级改造或新建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效果实现脱硝效率达到92%及以上或者NOx排放值低于20mg/Nm³的。

(3)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精准喷氨系统升级改造或新建项目的设计业绩,效果实现脱硝效率达到92%及以上或者NOx排放值低于20mg/Nm³的。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总承包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4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任一业绩要求,最多得1分。

(1)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精准喷氨系统升级改造或新建精准喷氨系统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效果实现脱硝效率达到92%及以上或者NOx排放值低于20mg/Nm³的。

(2)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精准喷氨系统升级改造或新建精准喷氨系统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效果实现脱硝效率达到92%及以上或者NOx排放值低于20mg/Nm³的。

(3)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精准喷氨系统升级改造或新建精准喷氨系统的设计业绩,效果实现脱硝效率达到92%及以上或者NOx排放值低于20mg/Nm³的。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总承包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招标人出具的投产证明文件)为准,缺一不可;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或招标人出具的投产证明文件)为准,实现效果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现效果以设计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工程(设计)内容、项目经理姓名、工程时间、实现效果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参与打分;

7)以上证明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55号实验楼 

地  址: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朐凤路116号

邮    编:222047        

邮    编:222062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0210319          

电    话:1367529374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706926965qq.com

     2025年7月28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造价)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魏飞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0251010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内容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a379b2ff-4695-4fd7-b3fb-175a429d58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