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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5 1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以 连区经发〔2025】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向上争取,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连云区连云街道;

2.1.2建设内容:本工程拟荷花街及老街片区涧沟整治,老旧小区化粪池改造,环山路新建截洪沟,连云中学西侧道路新建雨污水管网,西藏巷、西山路、街巷雨水改造,连高公路排水沟改造。包括:

(1)涧沟整治

本工程拟对荷花、胜利、临海、云台四个社区的涧沟进行整治,现状涧沟因多年未清掏,淤积严重,泥沙、落枝落石、杂草、生活垃圾等堆积,部分节点过水堵塞缓慢;部分结构破损,局部驳岸损坏塌落,沟底基岩护层流失或损坏,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需对现状涧沟进行清掏,驳岸损坏进行驳岸加固,沟底基岩护层流失或损坏进行沟底防护,新建部分涧沟、拦污坝等,云台涧整治提升工程等。本次荷花社区涧沟整治总长度约4.6公里,老街片区(包括中云台社区、胜利社区、临海社区)涧沟整治总长度约3.4公里,总计约8.0公里。

(2)老旧小区雨、污水改造

老旧小区雨、污水改造涉及荷花社区、云台社区、临海社区、胜利社区,化粪池原多为砖砌结构,污水易下渗,污水管网难以收水,且造成地下土壤污染,现需对原化粪池改造成10m³玻璃钢化粪池,化粪池污水管埋设、路面恢复。

(3)环山路截洪沟

环山路新建截洪沟约871米;环山路新建污水管约959米,与院墙路相接;院墙路现状排水沟扩建约356米;院墙路新建污水管约356米,并对开挖路面、相关设施等进行恢复。

(4)街巷雨污水改造

① 连云中学西侧道路新建雨水边沟约331m,混凝土雨水管约21m,污水管线约363m,并对开挖路面、相关设施等进行恢复;

② 西藏巷下游涧沟淤堵,西藏巷新建雨水边沟约428m,混凝土雨水管约9m,将上游涧沟雨水分流,汇入西山涧,减少排水压力,并对开挖路面、相关设施等进行恢复;

③ 西山路更换雨水边沟盖板约104米,块石路面新建约379平方米,设置横向截水沟约8.5米;

④ 荷花街及三条支路新建雨水边沟约1562米,并对开挖路面、相关设施等进行恢复;

⑤ 荷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老街停车场新建雨水边沟约200米,路面恢复约2654平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管道约140米,塑料管约68米,单篦雨水口9座,检查井47座,10m3化粪池2座,并对开挖路面、相关设施等进行恢复;

⑥ 马腰路及支路、李家涧巷、胜利路38号巷、卫民巷、高原巷、中山路、百步天阶等相关街巷新建截水沟、雨水边沟,涧沟或边沟改扩建,清掏等;

(5)连高公路排水沟改造

连高公路南侧拆除、新建一段雨水边沟约900m,雨水收集井1座,道路截水沟约41m,暗涵清淤修复约70m,挡土墙、人行道恢复。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295.21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76.9万元;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218.31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 40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工程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技术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等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2.2.1本项目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2.2.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深化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纸设计(含施工图审查费用)、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

2.2.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

2.2.4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2.5根据业主的初步设计及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2.2.6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2.2.7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8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月-2025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金额 1800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②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审查合格意见书或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

③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④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月-2025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须为合格企业,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7月 25 日至 2025 年08月 0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27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4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6%。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闭卷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前到达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施工管理人员:

1、施工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管理人员:

1、道路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咨询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地质勘查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规划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相关有效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

 

工程业绩(1 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有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1)类似业绩必须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 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业绩得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5)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部分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部分乘 0.7。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全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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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国信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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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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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18651253807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2310261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7312340835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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