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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湾文旅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5 21: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湾文旅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湾文旅综合体项目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数据局以连区数备〔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湾文旅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会议中心西侧;

2.1.2建设规模:海州湾文旅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090平方米,整个展馆长142米、宽70米,建筑檐口高度15.3米,室内展厅净高13米;建筑采用坡屋顶,南北向布局,主入口位于南侧,为观展人员的主要通道,沿建筑周边设有环形道路;立面采用现代中式,与海州湾会议中心现有建筑融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筑及室外附属占地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4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433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技术要求。

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2招标范围:

海州湾文旅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施工、配套安装及设备采购工程;以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1 设计范围:

本项目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预算编制)、专项设计(红线外自来水、电、燃气除外)、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设计配合服务(包含施工现场配合、专业设计配合、竣工图审核及质量缺陷处理等配合服务)。

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消防工程设计、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楼宇亮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综合管线设计(室内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配电、通信、景观设计(含广场绿地景观设计、停车场、道路、铺装等)、导视系统设计、交通标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标线、标牌、标志灯、限位器、减速带、防撞条等)。

红线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红线和市政接驳位置改造设计(红线与市政道路间土方开挖回填、铺装、绿化、亮化、路缘石、雨污管网接驳市政管线、开道口、绿化迁移等)。最终方案及施工图应提交招标人确认,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2 施工范围:

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五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土石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通风、空调、变配电室及变压器、配电柜、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管线综合、通信等)、三网合一、标识标牌、交通划线、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雨污水、消防水、给水、景观绿化、强弱电)、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接驳)、相关建安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施工、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等管网综合工程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报监、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方使用功能的要求。

2.2.3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4 其他说明:

(1)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等报审报批工作,完成上述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施工工程中及验收涉及到的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验收、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规划、环保、人防、消防等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负责配合本工程相关的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工程的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配合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如红线外的水电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

(3)燃气:包含燃气工程的施工(含接入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

(4)电:包含供电工程的施工(受电工程、配套土建、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安装等、不含接入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

(5)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红线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建设单位另行发包的除外),中标人不得以招标资料未涉及或不明确为由要求变更增加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江苏省住建厅(2023)第11号公告)。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注: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2021】2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一、启用电子证书(二)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且在类似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6)类似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还必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招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除外);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5年01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设计文件得分60%以上,合格分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高低推荐不超过 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7名的,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

计文件

(25分)

1.设计说明书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

(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

(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

(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

(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

(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9.设计深度

(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1.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答辩程序及方法: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接到电话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2)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及工程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参加。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一、施工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设计人员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5)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6)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3)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5年01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工程业绩

(1分)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3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及仓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乘 0.7。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本项只计取两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6)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

(7)类似项目业绩还必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技创业城3号楼

联系人:钱部长  

联系电话:180366729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1163376/18352130886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设计文件和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0512-58188503

朱家旺

张海南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丽丽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5755b143-d6e2-4144-9b0f-753851115c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