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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建设路建设桥新建工程项目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08 17: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建设路建设桥新建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建设路建设桥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2]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灌云县建设路建设桥新建工程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建设路建设桥;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设计起点位于建设路与伊山南路交叉口,终点位于东侧振兴路与沂河路交叉口,道路全长约1.17km,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包含接线段、桥梁引道段、桥梁段建设,接线段道路横断面宽30.5m,引道段宽27.5m;新建桥梁桥跨布置为10×20m+85m+10×20m。桥梁主桥宽度31m,引桥宽度19.5m,总长491.42m,其中主桥长85m,主桥通航净空为60×7m;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新建桥梁、路面、路基、绿化、路灯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额约11395.86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

2.4 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审查;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并按要求提供施工图纸审查,确保通过审查。

2.5 最高投标限价:210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5 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规定,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在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 08 月 08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08月29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7.1 营业执照;

7.2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 企业资质证书;

7.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7.5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6 投标人承诺书;

7.7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7.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7.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2~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2.2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56.5分

企业资信:9.5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24分

2.2.1

投标报价

(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本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在其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3%作为最终价格得分(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最高得10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2

设计方案

(56.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6分)

对招标项目工程概况、建设背景的认识正确,对设计范围、内容理解完整:优:4-6分,良:2-3.9分,一般:0-1.9分。

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设计方案符合招标人要求,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到位、项目特点及现状分析合理,设计优化方案措施说明或建议是否有建设性,专家根据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打分,优:6-10分,良:3-5.9分,一般:0-2.9分。

设计方案

(10分)

依据规划、结合现状,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打分,优:8-10分,良:4-7.9分,一般:0-3.9分。

设计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分)

从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减少设计浪费、杜绝设计深度不够、细部设计不到位等方面进行评分,优:4-6分,良:2-3.9分,一般:0-1.9分。

设计进度保障措施

(6.5分)

从进度保障措施(包括投入的技术设备资源等方面);针对编制内容进行评审打分。优:4-6.5分,良:2-3.9分,一般:0-1.9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6分)

从对招标项目的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优:4-6分,良:2-3.9分,一般:0-1.9分。

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

(6分)

1、对本工程造价进行分析测算,工程造价经济、合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优:4-6分,良:2-3.9分,一般:0-1.9分。

设计服务及现场应急处理保障

(6分)

为了保证项目正常实施,投标单位能在施工中提供良好设计服务,包括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内容及后续服务承诺;评标时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和承诺书为准;施工现场应急需设计单位提供应急服务响应情况等由评委视投标人提供应急处理保障方案情况给分。优:4-6分,良:2-3.9分,一般:0-1.9分。

2.2.3

企业资信

(9.5分)

企业信誉

(1.5分)

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证)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道路或桥梁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的,每提供一个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协会颁发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企业业绩

(4分)

2017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桥梁单孔跨径65m及以上工程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0.8分,最高得4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4分)

2017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桥梁单孔跨径65m及以上工程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总投资额)、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2.2.4

项目组人员配备

(24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满分20分):

(1)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6)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7)在满足上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上述专业的(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且具有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加2分,最多加4分。

注:(1)本项评分中所涉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的,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以该人员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册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所载为准。投标人须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兼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2222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人:徐明                     

电话:0518-88166030             电话:025-52161262-8001/13701469792  

传真:       /                  传真:025-5215900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swjgczx@126.com   

2022年 08 月 08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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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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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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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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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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