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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宁中学江化路校区新建(校安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02 1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海宁中学江化路校区新建工程(校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宁中学江化路校区新建工程(校安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海宁中学 ,建设资金 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滨河路北、规划一路东地块。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0941万元,占地面积约35381平方(53.07亩),总建筑面积约20588.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894.63平方米,地下车库(含地下人防约1656.5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94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为教学楼及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含人防)、室外运动场、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广场及停车坪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容纳8轨24班,学生数为1200人。

2.1.3 招标控制价:10211.1725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30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海宁中学江化路校区新建工程(校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库)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上述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2)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规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单项合同金额以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中投标人业绩与评分项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取,否则资审不通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6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10)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

靠”等条款精神。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8 月2 日至2022年  8 月 8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7、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9、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七、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二、方法三、方法五,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R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R 值为 15、20、25、30,R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R/2-1 家和以下 R/2+1 家共 R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1)R 值为15、20、25、30,R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2)若 R 值抽取为 15 时,则平均值以上为 7 家,平均值以下为 8 家;若 R 值抽取为 25 时,

则平均值以上为 12 家,平均值以下为 13 家;若 R 值抽取为 20 或 30 时,则平均值以上根据 R/2-1计算,平均值以下根据 R/2+1 计算。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五:合成入围法。

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 G1 和 G2 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 50%的投标人(四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 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 R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R 值为 15、20、25、30。

7.1.3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

方法五:ABC合成法

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计算和B值的抽取方法:

1、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在开标时抽取)和取值范围随机抽取,B值需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K值取值范围下浮系数: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下浮率: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2分

3、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2-5页);2分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2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2分

注:陈述及答辩将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陈述及答辩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联系各投标人,把会议号告知各投标人,届时投标人自行进入视频会议中,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陈述及答辩的,此项将不得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段落行间距不勾选“定义网格”。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库)施工总承包项目,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上述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3)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规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单项合同金额以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6)资格审查中投标人业绩与评分项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取,否则不得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 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宁中学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5105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4楼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0518-81887004/1836148731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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