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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员工食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1 14: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员工食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员工食堂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东中心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经备【2022】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员工食堂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1栋员工食堂,总高两层以及周边绿化及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25.2亩,总建筑面积5237.0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76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23 年4月11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员工食堂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及各地级市(不含县级市、县(区))住建局行业管理网站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被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不良供应商的投标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8月2日15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 营业执照;

6.2 企业资质证书;

6.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6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电子版投标文件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职称)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不属于录入电子版投标文件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电子版投标文件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为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318室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联 系 人:李茂荣

联系人:徐安祥、涂宝强

电    话:13812798535

电  话:0518-82258528、0518-8225829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uanxiang01@sinochem.com

tubaoqiang@sinochem.com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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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孙丽丽

连云港耿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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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均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

朱家旺

051885861319

张海南

4009980000

提醒: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材料】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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