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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2-07-08 13: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2205100002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行审经{202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3、工程规模: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监理;

4、招标范围:灌南县汤沟镇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监理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5、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监理费招标限价:  15 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作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作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规定: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递交外省市核验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提供2022 年1月至 2022 年 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6)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方法三、四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2年  7  月  8   日  。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2   年   7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 年1月至 2022 年 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电子招投标

1、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何 垒

18452501766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303县道与连业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交汇处附近东北

邮    编:223535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俞美话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13605120258      电    话:0518-852623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年7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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