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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云山实验学校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20 17: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建云山实验学校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云山实验学校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1】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云港东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云山实验学校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区云山街道新光路南、滨河路北、经东路东、经八路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云山实验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064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6261.80㎡,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15051.76 m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教学楼、2#教学楼、3#实验楼、4#艺体馆、5#教学楼、6#教学楼、7#教师发展中心兼图书行政楼、8#后勤综合楼(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总跨度19.6米)、9#宿舍楼、10#连廊、11#看台、门卫一、门卫二、门卫三,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工程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44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140万元;施工费投标限价3731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消防、基坑支护、绿化景观、人防设计、室外附属物及配套设施设计工作及施工图审查等;还包含内装、外装、桥等所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二次设计、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4)BIM技术应用;

5)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EPC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总跨(高)度不小于10米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工程类公共建筑(住宅、工业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公共建筑工程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等。

注:(1)类似业绩认定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含有跨(高)度)、工程内容(含有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以上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3.4.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4.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投标人须提供自行承诺书,可参照招标文件中相关部分承诺书格式(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相应的资质)与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即时查询情况相结合。

3.4.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拒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要求执行。

3.4.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4.8本工程遵照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执行,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3.4.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并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22日10时30分。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6月22日10时3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 一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B值的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的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开标时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率△取值范围:6%、7%、8%、9%、10%、11%、12%。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本工程工程暂估价等7145万元。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分)

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

9.疫情防控

(2分)

疫情期间现场管控及协调防范措施。

注:(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二)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为暗标,暗标要求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相关证书放入投标文件其他位置。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的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注册工程师(至少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有一个得0.4分,最高2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业注册资格为准。以上人员的证书等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

10. 注意事项

10.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2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疫情防控事项

(1)参加现场交易人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进入,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身份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防控工作,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拒绝其参加现场交易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各方交易主体在场内应全程戴好口罩,不露口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要滞留。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东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丰惠大厦37楼

邮编: 222000

联系人:陶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

邮编:222000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1881599189

传真:051881599188

电子邮箱:lygszzbdl@126.com

 

日期:2022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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