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5-20 15: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新建外科综合楼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3207222111260003001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新建外科综合楼 (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0】1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新建外科综合楼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852.24平方米,包括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新建外科综合楼及消防泵房等。
2.1.3控制价:11381666.91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后续评审采用高于控制价无效。
2.1.4工期要求:1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新建外科综合楼及消防泵房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被上述文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6月0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可能发生调整,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及G1和G2值。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
投标报价:满分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线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2、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3、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注:(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B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申请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签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签过程,视为默认B值抽签结果, 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东海县青湖中心卫生院
地 址:东海县青湖镇
联 系 人:韩仲国
电 话:139613000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
联 系 人:邱友青
电 话:18961369281
2022年 05 月 20 日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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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均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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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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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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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
051885861319 |
朱家旺 |
05188586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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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