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5-10 09: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台西路、台中路、台北西路、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和咨询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台西路、台中路、台北西路、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于2022年2月22日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台西路、台中路、台北西路、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和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台西路(先峰路-猴嘴十二路)新建工程长850米,红线24米;台中路(先锋路-猴嘴十二路)新建工程长850米,红线18米;台北西路(台西路-台东路)新建工程长750米,红线18米;开发区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环湖路-昌圩路)新建道路500米,红线26米;龙桥路(东方大道-银珠路)道路完善工程完善道路非机动车道1500米,项目总投资约7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批;交通影响评价、洪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除施工图设计以外的全部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评审汇报、评审、概算报批等相关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实施前的资料移交、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开展工作前的交底、对接工作;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义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4 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方案设计2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出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概算。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3.1万元;
2.6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勘察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0 日至2022 年 5 月 16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1 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6月 1 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1、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7.3、企业资质证书;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8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7.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联合体成员资料上传至其他资料中;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2~7.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10分 类似业绩:14分 设计方案:64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12分 |
|
2.2.1 (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
|
2.2.1 (2) |
类似业绩 (14分) |
企业业绩 (8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造价)、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企业承担的业绩,不予认可。 |
|||
2.2.1(3) |
设计方案 (64分)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理解是否充分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12分。 |
总体设计思路和总体设计方案(16分) |
根据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及总体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16分。 |
||
各专业设计方案(16分) |
根据提供的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16分。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和措施(10分) |
对设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工作重点、难点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此项最高得10分。 |
||
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5分) |
从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包括投入的技术设备资源等方面);针对编制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5分。 |
||
后续服务安排 (5分) |
从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内容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5分。 |
||
2.2.1(4) |
项目组人员配备 (12分) |
项目组人员 |
1、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该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满分8分): (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2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 注:(1)本注册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投标人须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兼职,项目组成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注:
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段工
电话: 0518-85882981 电话: 1536666378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0868913@qq.com
2022年 5 月 9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