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5-09 14: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合成氨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2108-320700-07-02-335373-001001002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工信备[20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工程合成氨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总投资582805.24万元。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82805.24万元。目前总图已确定,详细勘察、试验桩等工程已结束,为保证工程下步工作的有序开展,将在新厂区内进行桩基工程的施工和检测工作。
2.2 招标范围: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
桩基工程联碱标段:以下主项目位置的相应桩施工工程:280-换热站、301-全厂总变电站、340-机、电、仪维修厂房、151-化验中心、152-中心控制室、401-取水站、402-净水站、410-供水及消防泵房、420-脱盐水站、430-污水处理、440-污水回用、159a-危废暂存间(南区)、160-包装袋库、161-露天库(钢材库)、162-润滑油库、101b-联碱办公楼、106-大门及门卫3、106a-大门2、106b-大门3、115b-地中衡2、122b-厕所2、122c-厕所3、122d-厕所4、510-重碱装置、522-母换工段、523-结晶分离工段、524-干铵工段、525-铵包装及储运、526-冷冻工段、550-压缩及冷冻装置、531-轻灰工段、532-重灰工段、534-碱包装及储运、535-成品库房、541-小苏打分离干燥工段、542-小苏打包装及储运、501-联碱1#变电所、502-变电所2、503-联碱3#变电所、504-联碱4#变电所、506-联碱1#机柜间、508-联碱3#机柜间、509-联碱4#机柜间、601-机柜间2、561-联碱事故水池、562-联碱循环水站、810-全厂火炬、611-盐硝车间、610-卤水精制车间、612/613-硝包装仓储、湿盐仓储输送、614-真空制盐循环水站、循环水泵房、初期雨水池1(结晶分离工段左侧)、初期雨水池2(干铵工段南侧)、液氨储罐。全厂道路(南区)、全厂电讯监控网络、全厂地下管网(南区)、全厂外管(南区)等,具体详见桩基图设计文件及桩基工程量清单等。不含桩基检测工作。
桩基工程合成氨标段:以下主项目位置的相应桩施工工程
156-杂品库、157-备品备件库、158-化学品库、159-危废暂存间、164-临时渣库、271-原料煤储运、272-硫磺库、101a-合成氨办公楼、102-食堂浴室、103-综合楼、104-气防站、105-大门及门卫1、105a-大门及门卫2、105b-大门1、115a-地中衡1、122a-厕所1、711-煤浆制备、712-变频室,高压煤浆泵间,气化框架、713-渣水处理、720-变换、730-低温甲醇洗、731-液氮洗、740-硫回收、751-合成气压缩、752-氨合成、753-冷冻站、754-氨库、761-空分、762-空压、771-甲醇罐区、772-装卸栈台、820-合成氨装置循环水站、830-合成氨装置变电所、831-空分变电所、840-合成氨装置控制室、841-合成氨机柜间、842-空分机柜间、884-事故水池、泡沫站及雨水阀室、初期雨水池、燃料气焚烧炉、厂前区变电所。全厂道路(南区)、全厂电讯监控网络、全厂地下管网(南区)、全厂外管(南区)等,详见桩基图设计文件及桩基工程量清单等。不含桩基检测工作。
本次施工工程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桩的采购、运输、场内转运、定位、打桩、接桩、送桩、安全防护等与桩基工程有关的施工、零时措施、工器具、设施、疫情防控、配合检测、备案和验收等相关工作。桩基范围内主要临时道路已完成,生产用水、电已接至场地边缘,水电使用指定接入点,采用挂表计量收费。现场不允许设置生活设施。
本次桩基施工的桩型采用国标图集20G361标准中的预应力实心方桩。
桩基布置设计依据地勘资料:《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450219;项目桩基图设计文件;桩基布置设计主要采用以下规范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3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6763.3万元,高于该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2.4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桩接头等施工应符合连建总【2016】234号要求。
2.5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6 项目桩基工程标段划分及要求:
2.6.1 标段划分: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即:
①、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联碱标段;
②、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合成氨标段;
2.6.2 本次招标的标段是:桩基工程合成氨标段。
2.6.3 投标和中标要求:
投标人均可对本工程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从一标段到二标段正序进行(当一个标段出现流标等意外时,另一个标段仍按约定时间开、评标)。投标人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含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不作为中标人后,次候选人自然上升为第一候选人后不再作为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无论结果如何,在后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某投标人按上述方式投标取得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弃权的,该投标人在另外标段中不论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会将另外标段授予该投标人。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含新资质标准乙级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或基坑支护等基础施工工程业绩。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监理、发包方和承包方单位盖章)或工程交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自2020年 5 月 9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 5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 年 2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影响办理工程建设备案等各种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跟踪审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 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 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网站公布为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 5 月 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10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 年 5 月31 日10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原件扫描件,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9、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证明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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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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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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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本标段R取为15家。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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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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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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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83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投标人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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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 ~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 ,装饰、安装为88%~100% ,市政工程为86% ~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90%。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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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83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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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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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 要求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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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1分 |
2-5页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 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1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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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场地排水布置 |
1分 |
2-4页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 场地排水布置;0-1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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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4分 |
5-10页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4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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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分 |
6-12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 划;0-2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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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分 |
15-28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 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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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分 |
6-15页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2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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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3分 |
3-6页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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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建招办(2016)2号文,对技术标的评审作如下规定: (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应作无效标处理。 ① 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规定的,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② 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的; ③ 主要施工方案与招标项目严重不符的,或主要施工方案与其投标报价的组成严重不一致的; (2)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根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对技术标(满分16分)的评审作如下规定: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 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 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技术标模块,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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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 评分标准 (1分)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或基坑支护等基础施工工程业绩,除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类似业绩外,另外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监理、发包方和承包方单位盖章)或工程交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 |
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岳工 联 系 人:时工
电 话:0518-86088831/13812348828 电 话:15715139787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11、其他要求: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 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每份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报价模式,因控制价清单无法导入施工模板特定格式。则本次招投标工具使用 7.0 系统货物模板,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如投标制作工具无对应内容可填空白文档替代)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