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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青口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18 18: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建青口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青口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2022]2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建青口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口镇宁海东路17号(青口镇人民政府院内);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354.38㎡,总建筑面积约15621.55㎡,包括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412.7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719.61㎡、服务中心-(社区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和调度中心、村社财务集中支付中心、创文创卫常态化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公共产权交易中心)3309.85㎡、便民中心200.28㎡、服务中心758.65㎡、档案资料服务中心(图书馆)1408.63㎡、配电所192㎡、生活泵房92.88㎡、报告厅954.84㎡、地下车库5572.08㎡ ;

2.1.3合同估算价: 69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130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6200万元,暂列金额65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9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6 月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7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含: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青口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办公楼及地下车库、装修、室外道路、室外铺装、绿化、土建桩基、基坑支护、土方、电梯、电气(包括泛光照明)、屋面太阳能光伏系统、通风排烟、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室外雨污水及给排水等,不包含新风、空调工程。

(3)采购内容包含: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4)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5)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设计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有效期内)。

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R3.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7)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欠办、连云港市清欠办有关限制准入文件,凡是出现在清欠办限制准入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6.1获取时间:2022年 4 月 18 日至2022年 4 月 25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开户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4 月 29  日 09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1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宋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518-86035807                  电    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传    真:       /                        传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2 年 4 月 18 日

 


附件: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标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5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线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2、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3、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注:

(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650万元。

(3)B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申请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签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 B值抽签过程,视为默认B值抽签结果, 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5 分,每高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5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5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4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3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3分)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8.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20页扣 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说明:

1)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及图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设计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如为施工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4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设计负责人(不得与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2分;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得与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上述各专业负责人配备齐全得0.4分,每缺少上述一名专业负责人扣0.1分;上述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8分。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与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的,得0.8分;

注: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且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提供一个得0.5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资格审查与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7)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8)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二)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1)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3名~6名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具备竞争性的,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以投标价格是否具有竞争性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小于3名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三)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5,排名N以后的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诚信库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诚信库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投标报价。

4、企业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因素(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票决。

5、中标候选人:有排序不超过3 名。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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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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