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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连集团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06 1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海连集团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新海连集团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新海连集团及子公新海连集团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司2022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新海连集团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工程规模: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根据近两年维修工程量,平均每年维修改造工程总造价约1000万元,单个工程造价从几万到几十万元【100万元以内】不等,所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以最终实际完成量为准)。

2.4 计划工期:服务期1年,按照招标人要求工期完成工程,各单项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负责承接招标人资产的土建、水电等零星维修改造及抢修工程。

2.7招标方式:本招标工程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5名预选中标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仅为5家时,将选择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将进行第二次预选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建函建管(2021)475号文等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9月-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迹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件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 2022年4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19 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

6.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五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开标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开标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其他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通过预选招标的方式确定5名预选中标人,并以5名预选中标人里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价,即为甲乙双方的合同价。因工程规模无法准确估算,招标预估金额可能与实际结算金额存有偏差,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撤回、更改投标文件。

(2)由于7.0系统暂不支持费率报价,本次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如投标报价为85%,则在投标制作工具里投标函报价部分填写:愿以人民币(大写):捌拾伍元(¥:85元)】;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报价,投标报价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否则,自行承担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

(3)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0328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11232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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