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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片区选青中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2-02-23 10: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福片区选青中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福片区选青中小学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服〔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初中部位于榆城路南侧,滨河路以西、通榆河东路以东;小学位于榆城路北侧,滨河路以西、通榆河东路。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03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7693平方米,其中:初级中学建筑面积约37726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约39967平方米。中小学分别设运动场及篮排球场。建成后将满足初级中学10轨30个班和小学8轨48个班的教学需求。其余详见发包人要求及设计图纸。

2.1.3、最高限价:31621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最高限价31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质量标准须符合发包人及有关图纸、标准、规范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徐福片区选青中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以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公共建筑不包含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7月-2021年12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至2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的。

7.1.2、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2.1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2.3.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3.1(1)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3.1(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3.1(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注:(1)上述人员不允许相互兼职,并将相关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7月-2021年12月。

2.3.1(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

注: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

注: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公共建筑不包含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7.2.2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新城区和安大厦16楼

联系人:闫经理

电话:0518-860318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 系 人:穆工

电    话:0518-8583022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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