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1-29 16: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112020002001001
本招标项目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1]3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南侧、江南路南侧,上海路北侧,民安南路东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施工,本工程为多层建筑,主体建筑群主要由小学部与中学部两部分组成。用地面积约67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771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44554平方米,地下部分3217平方米。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室外附属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道路、铺装、绿化、入口及大门、围墙、照明、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树池、座椅、阳光阶梯、国旗旗台、亭廊、运动场地等。
2.1.3招标控制价:252434751.26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260日历天(因该工程为民生工程,县政府督办项目,工期非常紧急,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均不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月24日,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其中1栋行政楼与3栋教学楼必须于2022年8月22日前交付,其余交付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执行合同违约条款)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安装、装饰、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包含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体工程规模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及网址,四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为准。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以诚信库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结构形式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体现结构形式的,则需额外上传能体现结构形式且经图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页扫描件或能体现结构形式的竣工验收证明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装配式结构形式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三板(混凝土结构)(即预制内外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
☑自2020年1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0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⑨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2月18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类似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及网址,四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如有);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1、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同意书需招标人加盖公章(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1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或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一次性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评分定标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1 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1分。
(一)投标报价(81分)
①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基准价的确定: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0-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0-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0-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0-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0-3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0-3分
7、BIM信息技术的使用(建议页数4-6页);0-2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形式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0-2分
答辩程序及方法:(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提供其身份证及授权书委托书两者的原件),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分钟)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6)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灌云县的防疫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9、扣分项超出篇幅要求,每低于或超过1页扣0.02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上,每低于或超过1页的,扣0.02分。
5)暗标要求:①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总篇幅为40-80页。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标设图形(BIM信息技术中如果出现的BIM模型可以为黑色)和彩色文字;不得出现建筑企业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潜在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项目负责人答辩无需符合此项暗标要求)
(三)投标人业绩(1分)
1、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体工程规模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及网址,四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内容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以诚信库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结构形式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体现结构形式的,则需额外上传能体现结构形式且经图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页扫描件或能体现结构形式的竣工验收证明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装配式结构形式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三板(混凝土结构)(即预制内外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
项目负责人的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的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取。
(1)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法结合项目特点、遵循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最终由定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如因投标人的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营业收入大企业优于营业收入小企业;③如营业收入也相等以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虑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能力与水平等因素。
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主要因素:
(1)企业资质(30分):根据定标候选人资质情况进行评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30分,一级资质得25分,二级资质得20分,三级资质得15分。(提供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收入(30分):根据定标候选人营业收入情况进行评分,年营业收入1300亿元及以上得30分;年营业收入800-1300(不含1300)亿元得25分;年营业收入500-800(不含 500)亿元得20分;年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下得15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
(3)企业荣誉(20分):定标候选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20分。
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计分,奖项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获奖证书,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0分)
①定标委员会在答辩前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凭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进行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②定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一般为2-4题),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③定标委员会评委对定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答辩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每月按形象进度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的70%进度款,至工程全部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含已支付的预付款、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竣工验收合格且整个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全部移交业主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含已支付的预付款、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招标人: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邱总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352189870 电 话:181159918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4.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15.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