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1-21 17: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大花果山渔湾游客中心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320706220111000100100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大花果山渔湾游客中心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以 连发改备〔202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花果山渔湾游客中心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渔湾景区;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渔湾游客中心提供配套设施项目,建筑总面积约8万多平方米,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1#、2#、4#、6#、7#、8#室内外精装修(酒店部分应达到4星标准),地下室功能用房精装修、3#楼、9#楼(公交车站管理用房)室内简装、3#简装(满足临时展览需求)、5#(招商)公共区域简装、7#应达到5A级游客中心的标准、给水(包含外线接入)、配电(外线接入配电房至低压出线口、配电房高低压设备、配电房土建含装修及恒温设备)、暖通、智能化、热水器、燃气工程、亮化、室外附属、无动力设备等。需满足项目定位需求。
2.1.3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
2.1.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9751万元
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560万元(含设计开始到最终完成专家评审会务等所需一切费用);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18191万元;
暂列金额:100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总价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1.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45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 2 月 25 日(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 3 月 2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 7 月 20 日 。
2.1.6 质量要求: 合格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通过审查部门审查(由中标人承担费用);设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权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权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计范围: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1#、2#、4#、6#、7#、8#室内外精装修(酒店部分应达到4星标准),地下室功能用房精装修、3#楼、9#楼(公交车站管理用房)室内简装、3#简装(满足临时展览需求)、5#(招商)公共区域简装、7#应达到5A级游客中心的标准、给水(包含外线接入)、配电(外线接入配电房至低压出线口、配电房高低压设备、配电房土建含装修及恒温设备)、暖通、智能化、热水器、燃气工程、亮化、室外附属、无动力设备等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1#、2#、4#、6#、7#、8#室内外精装修(酒店部分应达到4星标准),地下室功能用房精装修、3#楼、9#楼(公交车站管理用房)室内简装、3#简装(满足临时展览需求)、5#(招商)公共区域简装、7#应达到5A级游客中心的标准、给水(包含外线接入)、配电(外线接入配电房至低压出线口、配电房高低压设备、配电房土建含装修及恒温设备)、暖通、智能化、热水器、燃气工程、亮化、室外附属、无动力设备等以及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其他内容:
1、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2、竣工验收工作范围:经批准的全部拟建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3、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设计人员全程配合施工。
4、培训工作范围:视具体情况确定。
5、保修工作范围:凡属承包人施工的工程项目,保修内容和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2.3 其他说明
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施工能力;
3.1.3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 月至 2021 年11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 号文执行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③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⑤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5号、连建发(2021)33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
⑧本次执行建市[2019]12号文,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实行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详见承诺书)
⑨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2月23 日 10 时 30 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
7.1评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且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 15 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由评委进行是否有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 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第一阶段得分高的优先,第一阶段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4.各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
2.总平面布局(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2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1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程度(0-1分)。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程度(0-1分)。 2.结构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各专业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酌情打分(0-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程度(0-1分)。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0-2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 3.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2分)。 2.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酌情打分(0-0.3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酌情打分(0-0.3分)。 4.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酌情打分(0-0.2分)。 |
||
|
|
9、设计深度(1分) |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酌情打分(0-0.5分)。 2. 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一个数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 匹配(0-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 案相匹配程度(0-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 合理(0-0.5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1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1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施工团队中,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地方职称)的人员,得1分,最高得1分; 2、配备的设计团队中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每提供一个专业的注册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1)以上人员不可兼任,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取,不重复计取; (2)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业注册资格或学历证书中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3)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 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厂房、住宅、公寓类除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注:本项最多仅针对两个业绩进行加分,超过两个业绩以上的不累计加分。 |
|
|
注: (1)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且 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 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 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 U 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 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 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解密不成功的,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阳光国际C座6楼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 81588865 电 话: 1505160419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2022年 1 月 21 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 ,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 企业电子签章, 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 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 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软件客服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
黄工(造价) |
15896100880 |
|
江苏 CA |
总部(南京) |
025-96010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
国信 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