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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建集团消火栓建设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2-01-21 15: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城建集团消火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062201040003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城建集团消火栓建设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1】10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2021年城建集团消火栓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花果山路、杏坛路、学院路、一麟路、凌洲路、凤舞路、科苑路等。

2.2建设规模:新装管线长度4602米,新建消火栓33个,更换损坏消防栓1个,补装市政消防栓及配套的管线、阀门等附属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服务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至工程施工结算审计结束。

2.5 监理控制价:10.36万元,超过此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07月-2021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括: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的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其它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⑥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⑦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分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

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如在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视频直播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视频直播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8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 15 时 00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2月8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8.2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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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黄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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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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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

耿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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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特别提醒

9.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贰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 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如需提供)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3.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 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3.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3.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21年07月-2021年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3.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3.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518- 806866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卜工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传真:0518-81599188        邮箱:lygszzbdl@126.com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栋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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