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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矿山院小区(东区)、矿山院小区(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30 15: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矿山院小区(东区)、矿山院小区(西区)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0]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矿山院小区(东区)、矿山院小区(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矿山院小区(东区)、矿山院小区(西区)。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0036万平方米,小区建筑为1-6层。

2.1.3招标控制价: 55350230.97元。

2.1.4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矿山院小区(东区)、矿山院小区(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有景观提升改造(拆除、绿化、道路铺装、景观)、室外综合管网改造(室外电气、给排水)、建筑改造(屋面、外立面、楼梯间及院墙)和新建建筑(公厕、物管用房,东区南大门,西区东、南大门,配送中心)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标后,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 年01月0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年 01 月 17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2021 年6月至 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号文件规定。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本工程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1、计算方法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由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线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2、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注:(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主任

电  话:18605182466

代理机构: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B座202室

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13611558337

10.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4、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 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 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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