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3 16: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茗怡花园A地块)项目调整
茗怡花园农贸市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31505250102002001
本招标项目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茗怡花园A地块)项目调整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投发【2012】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茗怡花园农贸市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新光路北、核电路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596.25平方米及其室外的道路、雨污水、绿化景观、智能化、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变更和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24672828.02 元。
2.1.4工期要求: 3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茗怡花园A地块)项目调整茗怡花园农贸市场工程及其室外的道路、雨污水、绿化景观、智能化、消防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变更和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等文件,凡被上述文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不弄虚作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2021年6月-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安全考核B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2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评标入围方法及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人数量:
选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中评标入围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确定进行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数量。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投标人未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见证G1和G2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G1和G2抽取结果。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A=报价平均值=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N=当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范围;
R=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本工程R为15家(若R少于15家,全部入围),A值以下投标人数量为8家,A值以上投标人数量为7家。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两种计算方法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见证K值或Q1、K1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K值或Q1、K1值抽取结果。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Q2=1-Q1, Q1=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立新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5571258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穆玉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5125456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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