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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海南小区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1 15: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海南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已由海行审投[2020]165号文批准建设并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海南小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南小区;

2.1.2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842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改造的涉及户数1184户,小区内共32栋楼,小区建成时间为1992年。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1.3最高投标限价:38414768.24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02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04 月 1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海南小区工程施工,包含完善基础设施、修建翻新小区道路;疏通、翻建地下管网,保持排水畅通;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等;更新粉刷楼道及其他公共空间栏杆、扶手;整修小区围墙和大门;增设广告宣传栏;利用小区现状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划设机动车停车点,满足机动车停放;加强线材整理、布控,安装安防技防等设施,对小区外墙、内墙进行粉刷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省外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及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他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6月-2021 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21 日至2021年  12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1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1 年06 月至 2021 年 11 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 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合计数量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

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

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招

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山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海州区科院路88号壹品国际B座22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张钦栋                      联系人:杨运会

电    话:0518-85482681               电话:1396130016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792741687@qq.com

 

10.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4.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5.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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