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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皇上皇小区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1 14: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

皇上皇小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0]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皇上皇小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皇上皇小区;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2021年连云港市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皇上皇小区,位于光辉路以南,海光巷以西,通灌路以东,海宁路以北,改造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工程建安费729.283153万元。                             

2.3 招标范围: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皇上皇小区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3.53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若有不良行为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1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且最新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8)投标人承诺书。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座8楼

招标人联系人:张钦栋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5482681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91927

11.电子招投标

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竞标监理企业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投标资料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标依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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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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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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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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