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2-06 1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武夷山路及人民路高铁站东段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路及人民路高铁站东段新建工程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武夷山路及人民路高铁站东段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东城区高铁站东侧(人民路-长安大道)。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547公顷,建设道路总长约1860米,其中武夷山路长1560米,宽27米。人民路高铁站东段长300米,宽50米。建设内容包含建设桥梁一座、路基、路面、路灯、自来水、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等。
2.1.3招标控制价:5963.7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88.12万元、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5875.6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92.93万元,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1 月 10 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1 月 6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具体以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道路工程路基路面、土石方、排水(雨污水)、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桥梁、绿化工程、公交站台、标志标线标牌、路灯、自来水等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以及国家、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有关专业的现行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规程、规范等全部工作内容。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R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施工业绩。
注:
(1)类似工程为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中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3)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
R3.3.2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 2020 年 12 月 6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放弃中标资格外,其他均视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 2021 年 9 月 6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部门章或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6 日至2022年1月 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1月6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承包人。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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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292.93万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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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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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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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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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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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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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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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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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评分分值为2分。 具体程序如下: (1)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两道题,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06日10:00前到达灌云县东城区云台大道西侧商务大厦C座一楼答辩室(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北侧大楼)参加现场答辩,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5)答辩过程由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特别提醒: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自行考虑疫情防控等风险,参加现场答辩人员答辩时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方可进入答辩现场。其中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还应在入灌(灌云县)后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不配合疫情防控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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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为暗标,暗标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相关证书放入投标文件其他位置。 (3)技术标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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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 (1)请将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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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6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有一个得1分,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0.7,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注:(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的同一个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取;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地 址: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唐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518-88166030 电 话:0518-81061799
传 真: 传 真:0518-810617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 12 月 06 日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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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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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 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 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